找回密码
 点击注册
搜索
查看: 7066|回复: 0

证券法完成大修获通过推行注册制取消发审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2-30 08: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历时四年中国证券法终获通过 明确全面推行注册制同时取消发审委


路透北京12月28日 - 历时四年多,中国证券法终于完成大修。新修改的证券法12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为分步稳妥推进注册制打开法律空间,明确全面推行注册制,取消发审委,同时加强投资者保护创新证券民事诉讼制度,全面升级证券领域违法犯罪处罚力度。新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据证监会法律部主任程合红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的介绍称,这次修改后的证券法在总结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经验基础上,按照全面推行注册制的基本定位,对于证券发行注册制作了比较系统完备的规定。

新证券法调整了证券发行的程序。在明确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作为法定的注册机关这样一个基础上,取消了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并明确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可以按照规定对证券发行的申请进行审核。同时,授权国务院规定证券公开发行注册的具体办法。

精简优化了证券发行的条件。将现行证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还比如,在债券公开发行方面,取消了公开发行债券要求公司有净资产的数额标准。

强化了证券发行中的信息披露。新证券法专设一章,对信息披露作了系统规定。  程合红说,新证券法规定,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这为注册制的分步实施留出制度空间。  

“证券市场有不同的板块,有不同的证券品种,推行注册制在客观上也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他说,按照这次法律的授权,证监会将充分考虑市场实际,特别是要把握好证券发行、证券注册、市场承受能力有机统一衔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分步、稳妥推进。

新证券法专章规定投资者保护制度。“这次修改突出强调投资者保护,特别是就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这一主线,进行制度设计。”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法案室主任龚繁荣在发布会上说。  

新证券法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的安排主要有:区分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有针对性地作出投资者权益保护安排;建立征集股东权利制度,允许特定主体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建立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纠纷的强制调解制度;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  

“修订后的证券法还探索建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龚繁荣说。  

具体来看,一是充分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作用,允许其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的委托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二是允许投资者保护机构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诉讼主体;三是建立了“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诉讼机制,为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方便的制度安排。

此外,在加强投资者保护的同时,新证券法还全面升级了证券领域违法犯罪处罚力度。  

“这次修改的证券法法律责任一章是所有章节中条文最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翔介绍,更严厉地打击证券违法行为,提高违法行为成本,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严厉震慑违法行为人。  

从行政处罚力度上看,针对欺诈发行,新证券法规定,尚未发行证券的,要给予发行人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发行证券的,要处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  

另外,新证券法针对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都大幅度提高了行政处罚力度。  

王翔说,在行政处罚上实行“双罚制”,比如对欺诈发行,除了要对发行人进行处罚,对发行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给予处罚。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导致欺诈发行的,也要给予高额的行政处罚。  

同时,新证券法完善了证券市场的禁入制度,扩大了禁入范围。被禁入的违法行为人除了不能从事证券业务,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以外还增加了规定,明确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不得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

“不能进行证券交易,就是不能买卖证券,这实际上是一个很严厉的处罚”王翔说。  

王翔说,通过修改证券法,通过综合治理发挥优势,让违法行为人在经济上不但无利可图,而且还要受到一定的损失,在社会信用评价上要受到一定的减损,在行为和活动上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构筑起综合惩治的体系。

中国证券法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迄今已20年。期间,证券法经历了三次修正和一次修订。本轮证券法修订从2015年4月一审开始,截至目前已历经四年时间。(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击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SiXiang.com 思乡思想

GMT+8, 2024-3-29 02:17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